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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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61/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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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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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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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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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法律制度 / 獄警職程 / 社會服務助理技術員職程 / 護理人員職程 / 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澳門政府監獄 / 社會復原所(中心) / 新聞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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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政府監獄、社會復原所及新聞廳職程制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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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03-17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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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默示廢止一九八一年二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19/81/M號訓令。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2164頁的更正書(第18-B/85號),更正第二條第四款及第七條之規定。
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62/88/M號法令廢止第二條及第五條之條文。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20/88/M號法令修改第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六款之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