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6/88/M
  • 公佈日期
    1988-08-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1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權限;管轄權 / 運作 / 旅遊諮詢委員會 / 旅遊司 /
  • 摘要
    核准旅遊司組織章程--若干撤銷。
  • 頁數
    第3040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二副刊第27-E/79/M號法令中有關新聞旅遊司的規定,但有關規範澳門旅遊基金的規定則繼續有效。修改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二副刊第27-E/79/M號法令第十五條之規定。廢止一九八零年九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31/80/M號法令及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29/81/M號法令中,有關新聞旅遊司的規定,然而關於澳門旅遊基金的規定則保留生效。一九九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副刊第70/90/M號訓令廢止本人員編制。一九九三年九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47/93/M號法令修改第三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28/94/M號法令廢止第三十四條(澳門旅遊基金)之規定。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0/95/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