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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70/99/M
  • 公佈日期
    1999-11-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廢止 / 規章;條例 / 通行證 / 護照 / 一般護照 / 費用;稅率;收費 / 印刷品;印件 / 澳門身份證明司 /
  • 摘要
    廢止二月二十四日第11/92/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二日第65/86/M號訓令。
  • 頁數
    第4615頁
  • 註記
    本法規之規定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佈》第八期公佈的第11/92/M號法令及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佈》第十二期公佈的第65/86/M號訓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