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71/85/M
  • 公佈日期
    1985-07-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S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進入(公職) / 技術輔導員職程 / 技術督導員職程 / 技術員職程 / 一般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 摘要
    訂定進入技術人員及助理技術人員團體職程新條件。
  • 頁數
    第1847-1848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7/84/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a 項之規定。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5/88/M號法令擴大第一條職程設置的範圍,以及廢止第二條及第三條之條文(並同時將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7/84/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a 項原條文恢復生效)。
    本法令被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8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