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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8/82/M
  • 公佈日期
    1982-02-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7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工作時間 / 運作 / 公證登記機關 /
  • 摘要
    修正有關登記局、民事登記局、民事登記局氹仔分局、路環民事登記站及立契官公署工作時間--撤銷一九六一年九月六日第43899號國令第一二條條文。
  • 頁數
    第250 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43899號國令第十二條之條文。
    隨著一九八四年九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105/84/M號法令的生效,本法令應視為被廢止;第105/84/M號法令第五條訂定了登記局及立契官公署的工作時間制度。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