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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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8/8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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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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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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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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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工作時間 / 運作 / 公證登記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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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正有關登記局、民事登記局、民事登記局氹仔分局、路環民事登記站及立契官公署工作時間--撤銷一九六一年九月六日第43899號國令第一二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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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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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43899號國令第十二條之條文。
隨著一九八四年九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105/84/M號法令的生效,本法令應視為被廢止;第105/84/M號法令第五條訂定了登記局及立契官公署的工作時間制度。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