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81/92/M
-
公佈日期1992-12-21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1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法令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教育 / 青年 / 人員編制 / 教育暨青年司 / 取消;消滅;撤銷 / 教育司 / 青年中心 /
-
摘要訂定教育暨青年司現組織架構--若干撤銷。
-
頁數第5877-5896頁
-
註記本法令中文本經修正後刊登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六期第558頁。
廢止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副刊第10/86/M號法令、一九九零年五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19/90/M號法令、一九九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48/90/M號法令、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2/91/M號法令、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第190/86/M號訓令、一九八七年九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109/87/M號訓令、一九九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副刊第66/90/M號訓令、一九九零年七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137/90/M號訓令、一九八九年十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第169/89/M號訓令第四條、一九九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64/90/M號訓令第二條、一九九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65/90/M號訓令第二條、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183/90/M號訓令第二條、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184/90/M號訓令第三條及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239/90/M號訓令第三條等規定。
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33/93/M號法令廢止第二十七條第一款e項及第二款之規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65/94/M號訓令在本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表一中增設一個官立小學校長及一個副校長的職位。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13/95/M號法令在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增設一項條文。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77/95/M號訓令在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表一中增設一個官立小學校長及一個副校長的職位。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78/95/M號訓令在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表一中增設一個官立小學校長的職位。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四期第24/97/M號法令在本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表一第二點中增設一個官立中學校長及一個副校長的職位。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6/97/M號法令廢止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由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13/98/M號訓令在本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內增設g項,在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表一第一點中增設一個科長職位和設立一個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及兩個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的職位。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36/98/M號訓令在本法令表一第二點中增設一個教育活動中心主任的職位。
根據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49/99/M號法令,撤銷由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4/97/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在本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表一第二點中設立之職位。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7/2001號行政法規在本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附表I第II項中增設一個青年活動中心主任職位。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65/2010號行政命令附表替代第二十八條所指人員編制。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46/2011號行政命令在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中新設鄭觀應公立學校校長一名及副校長三名。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62/2011號行政命令的附表修改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的教學人員組別。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174/2019號行政命令的附件取代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的其他主管人員(從屬機構)組別的人員編制。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2/2023號法律廢止本法令第三十條。
-
相關法規
- 第11/91/M號法律,訂定澳門教育制度的總綱。
- 第12/201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
- 第12/2023號法律,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特定職務人員報酬的專門規定。
- 第38/2003號行政命令,核准教育暨青年局的標誌
- 第61/2005號行政命令,設立德育中心。
- 第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教育暨青年局工作證式樣。
- 第81/92/M號法令,訂定教育暨青年司現組織架構--若干撤銷。
- 第73/93/M號法令,賦予教育暨青年司行政自治權。
- 第169/89/M號訓令,設立中葡中央小學事宜。
- 第164/90/M號訓令,設立「康樂」中葡幼稚園及教育司人員編制內學前教育官立學校增設校長一職。
- 第165/90/M號訓令,設立「民安」中葡幼稚園及教育司人員編制內學前教育官立學校增設校長一職。
- 第183/90/M號訓令,設立永添中葡幼稚園。
- 第184/90/M號訓令,設立何東爵士中葡幼稚園。
- 第239/90/M號訓令,核准設立「巴波沙」中葡幼稚園。
- 第236/98/M號訓令,設立氹仔教育活動中心。
-
已更改
- 第7/2001號行政法規,設立駿菁活動中心,該中心以青年活動中心的形式作為教育暨青年局的從屬機構。
- 第65/2010號行政命令,教育暨青年局的人員編制。
- 第46/2011號行政命令,設立鄭觀應公立學校。
- 第62/2011號行政命令,修改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
- 第13/95/M號法令,訂定澳門高美士中葡學校之組織架構--廢止適用於“高美士中葡中學”之七月五日第三三∕九三∕M號法令。
- 第24/97/M號法令,訂定澳門利宵學校之組織——若干廢止。
- 第26/97/M號法令,訂定學校督導活動之法律體系——若干廢止。
- 第49/99/M號法令,撤銷澳門利宵中學——若干廢止。
- 第265/94/M號訓令,有關興建一所「灣景中葡小學」事宜。
- 第77/95/M號訓令,設立「二龍喉中葡小學」。
- 第78/95/M號訓令,設立「“黑沙”官立小學」。
- 第213/98/M號訓令,設立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 第236/98/M號訓令,設立氹仔教育活動中心。
-
廢止
- 第10/86/M號法令,訂定教育文化司改名為教育司及核准有關章程--撤銷九月二十八日第271-F/79/M號法令、九月二十五日第54/82/M號法令及十二月七日第258/85/M號訓令。
- 第19/90/M號法令,關於設立學生福利廳事宜。
- 第48/90/M號法令,在教育司內設立青年會--若干撤銷。
- 第2/91/M號法令,關於在教育司人員團體內設立學校督學兩缺事宜。
- 第190/86/M號訓令,在行政暨公職司、財政司、經濟司、旅遊司、工務運輸司及教育司人員團體內增設副司長職位及在文化學會委員會增設一副主席。
- 第109/87/M號訓令,設立葡國語文推廣中心。
- 第66/90/M號訓令,關於教育司人員編制附表更換事宜。
- 第137/90/M號訓令,關於教育司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增設第七職系技術輔導員職位六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