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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83/8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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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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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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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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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澳門政府辦事處;澳門政府辦事署;澳門政府辦公室 / 澳門政府辦公室 / 文件暨公共關係中心 / 辦事處 / 法律制度 / 人員 / 辦公室主任 / 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助理 / 總督副官 / 秘書 / 顧問 / 人員編制 / 人員之轉入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總督 / 政務司 / 取消;消滅;撤銷 / 辦公室的部門 / 澳門政府住宅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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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政府辦事處組織章程--撤銷十月十日第28-A/79/M號法令、九月五日第32/81/M號法令、十月十七日第37/81/M號法令及二月十二日第12/83/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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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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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七九年十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副刊第28-A/79/M號法令 、一九八一年九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32/81/M號法令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37/81/M號法令及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12/83/M號法令。
刊登於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1837頁的更正書(第23/84號),更正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b 項的條文。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191/85號批示確定本法令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載明之特別規定凌駕於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7/84/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載明之一般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67/87/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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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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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