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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84/90/M
  • 公佈日期
    1990-12-3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規定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執業准照 / 私人業務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醫務人員 / 護理人員 / 醫務輔助人員 / 衛生機關;衛生服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費用;稅率;收費 / 權限;管轄權 / 處分;制裁;處罰 / 衛生司 / 罰款;罰金 / 稅務執行法庭 /
  • 摘要
    管制私人提供衛生護理活動的准照事宜。
  • 頁數
    第4884-4892頁
  • 註記
    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1027-1035頁。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20/98/M號法令修改第六條及第七條之規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8/2020號法律修改本法令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8/2020號法律廢止本法令第一條第二款a項、第三條、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至第十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及附件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