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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9/77/M
  • 公佈日期
    1977-04-0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5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規章;條例 / 對外貿易活動 / 對外貿易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進口 / 出口 / 商品;貨物 /
  • 摘要
    重新訂定關於管制對外貿易(經濟廳)之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1865號立法條例第三、九、三一、四七及六二條條文--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0/73號立法條例及九月二十日第160/75號訓令均予撤銷。
  • 頁數
    第415-416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第1865號立法性法規第三條、第九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七條及第六十二條的規定。
    廢止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30/73號立法性法規及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160/75號訓令。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66/95/M號法令默示廢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