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9/96/M
  • 公佈日期
    1996-02-0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教育機構 / 學習計劃 / 教育研究 / 私校教育 / 官校教育 / 規定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學校 /
  • 摘要
    規定或許可在官立教育機構內進行教學試驗——若干廢止。
  • 頁數
    第177-178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四年四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246/74號訓令;該訓令命令一九七四年四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47587號法令適用於澳門。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對本法令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確認第五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7/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第9/96/M號法令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