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91/88/M
  • 公佈日期
    1988-10-1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1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進入(公職) / 實習 / 填補職位 / 司法文員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人員任用 / 澳門法區法院 /
  • 摘要
    修改七月十三日第66/85/M號法令第二條二及三款條文(司法官員職程)。
  • 頁數
    第4022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66/85/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第53/97/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