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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共和國總統命令 (DPR) 133/99
  • 公佈日期
    1999-07-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協約 ;公約 / 著作權 / 文化遺產 / 藝術 / 文學 / 澳門 /
  • 摘要
    將經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四巴黎決議修訂之一八八六年九月九日《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 頁數
    第1541頁
  • 註記
    本共和國總統令已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共和國公報》第九十四期第一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