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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共和國總統命令 (DPR) 17-A/98
  • 公佈日期
    1999-12-1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0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追認;批准 / 協約 ;公約 / 郵政服務 / 包裹 / 議定書;協議書 / 規章;條例 / 萬國郵政聯盟 / 憲法 / 澳門 / 葡萄牙 /
  • 摘要
    批准一九九四年在漢城舉行之第二十一屆萬國郵政聯盟會議上通過之《萬國郵政聯盟章程第五份附加議定書》,簽署聯盟法規時作出之聲明,《萬國郵政聯盟總規章》及其附件,《萬國郵政聯盟會議內部規章》,《萬國郵政公約》及其最後議定書,《關於郵政包裹的協定》及其最後議定書,《關於郵政匯票的協定》及《關於郵購的協定》,該等法規取代一九八九年在華盛頓舉行之第二十四屆萬國郵政聯盟會議之最後法規。
  • 頁數
    第8076-(1045)頁
  • 註記
    本共和國總統令已刊登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一十四期第一組A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