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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共和國總統命令 (DPR) 1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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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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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9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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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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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協約 ;公約 / 海事法 / 航海 / 船 / 海上安全 / 倫敦 / 澳門 / 葡萄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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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九八七年通過之《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修正案》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 該修正案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修正案係經十月二十日第45/90號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九零年十月二十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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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0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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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共和國總統令已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八十一期第一組A。將一九九零年十月二十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四十三期第一組第45/90號國令核准以待加入的《公約》之適用延伸至澳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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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58/78號命令,追認有關預防海面船隻碰撞國際性規則之協議。
- 第31/99/M號決議,關於對一九八七年十一月於倫敦簽署之對一九七二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COLREG72)之修訂延伸到澳門給予贊同之意見。
- 第171/99號共和國總統令,將一九八七年通過之《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修正案》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 該修正案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修正案係經十月二十日第45/90號命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九零年十月二十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第45/90號命令,通過《一九七二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修正案》,以待加入。
- 第179/99號通告,茲公布:作為一九七二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修正案》保管人之國際海事組織總幹事透過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之照會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已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通知該修正案適用於澳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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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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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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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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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