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共和國總統命令 (DPR) 191/99
  • 公佈日期
    1999-12-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0 I 1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天體 / 應用;使用 / 葡萄牙 / 澳門 / 條約 /
  • 摘要
    將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之《關於各國探測及使用外空包括月球與其他天體之活動所應遵守原則的條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政府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該條約係經六月三十日第268/71號法令通過,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七一年六月三十日《政府公報》第一組。
  • 頁數
    第8076-(247)頁
  • 註記
    本共和國總統令已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四十七期第一組A。
    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3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通知有關《關於各國探測及使用外空包括月球與其他天體之活動所應遵守原則的條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