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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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100/GM/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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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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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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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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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批示 / 修改 / 期限;期間 / 運作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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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延長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之存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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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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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將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第158/GM/91號批示所設立的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之存續期延長多六個月;該存續期曾被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103/GM/93號批示延長了兩年。
本批示已被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11/98/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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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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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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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