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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176/GM/99
  • 公佈日期
    1999-10-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批示 / 修改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組成 / 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 / 罪行;犯罪 / 委員會;佣金 / 法律保護 / 代替 / 澳門律師公會 /
  • 摘要
    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130/GM/99號批示C項。(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
  • 頁數
    第6500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一期第二組第130/GM/98號批示c項之規定。
    本批示被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副刊第27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默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