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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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19/SAAEJ/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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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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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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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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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批示 / 課程組織;課程編排 / 教育體系;教育系統 / 學習計劃 / 基礎教育 / 預備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中葡文教育 / 葡萄牙語 / 教育 / 教學大綱 / 評估;評審;評核 / 培訓 / 1999 / 2000 / 教育暨青年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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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以葡語為教育語言,並透過教學試驗制度實施之中葡教育之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以及初中教育之課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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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22-13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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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起,廢止為使葡國教育制度適用於官立葡語教育機構而公佈的所有批示。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5/2014號行政法規自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學校年度之首日起廢止本批示的第二款至第四款、附件的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及第九款。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0/2015號行政法規自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學校年度之首日起廢止本批示附件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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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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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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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