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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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23/GM/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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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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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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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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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規章;條例 / 職責 / 社會保障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社會保障基金 / 職業培訓 / 津貼 / 勞工暨就業司 / 負擔 / 博彩 / 運作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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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經七月六日第54/GM/98號批示核准之規章之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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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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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54/GM/98號批示核准的《規章》的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由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八條第一款b項和第二款b項、c項、d項、e項及f項之規定。本批示已被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199/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