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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236/GM/99
  • 公佈日期
    1999-11-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批示 / 商業;貿易 / 離岸業務 / 離岸商業服務 / 離岸輔助服務 /
  • 摘要
    列明離岸商業服務機構及離岸輔助服務機構獲准從事之業務。
  • 頁數
    第4840-4841頁
  • 註記
    離岸商業服務機構獲准從事本批示附表所列之業務。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替代離岸商業及輔助服務業務附表。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32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替代離岸商業及輔助服務業務附表。
    本批示被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第一組副刊第15/2018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