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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34/GM/99
  • 公佈日期
    1999-03-0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批示 / 一般制度 / 進口 / 出口 / 對外貿易活動 / 酒精飲料 / 對外貿易 / 煙草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 摘要
    規定將本批示附表中第I及II欄列為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之進口,只須為手提或放於隨身行李內,則不列入對外貿易活動之範圍內。
  • 頁數
    第349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廢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86/GM/95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5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