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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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34/GM/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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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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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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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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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批示 / 一般制度 / 進口 / 出口 / 對外貿易活動 / 酒精飲料 / 對外貿易 / 煙草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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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將本批示附表中第I及II欄列為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之進口,只須為手提或放於隨身行李內,則不列入對外貿易活動之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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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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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廢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86/GM/95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5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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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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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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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