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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37/GM/98
  • 公佈日期
    1998-04-2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規定 / 對外貿易 / 商品;貨物 / 對外貿易活動 / 進口 / 出口 / 著作權 / 海事諮詢組織 / 錄像製品 / 錄音製品 / 武器;槍械 /
  • 摘要
    規定在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所指貨物表內增加本批示附件A及附件B所指之貨物(規範外貿活動)。
  • 頁數
    第46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將附表A及附表B所載貨物分別加進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66/95/M號法令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所指名單內。
    本批示被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59/98/M號法令所默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