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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4/SAAEJ/96
公佈日期
1996-02-22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8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其他
敘述詞
規章;條例
/
評核試
/
中學教育
/
知識評核
/
教育機構
/
官校教育
/
葡文教學
/
教學;教育
/
摘要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中學之考試規章。
頁數
第313頁
註記
本規章適用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2/SAAEJ/93號批示所訂之中學課程。
相關法規
第11/91/M號法律,訂定澳門教育制度的總綱。
第12/SAAEJ/93號批示,關於通過葡語為教學語言之一般原則、課程編排、課程計劃及教育資源的資助。
第26/SAAEJ/93號批示,通過以葡語授課之中學生成績評核制度--廢止四月十一日第五/SASAS/八九號批示,經五月三十日第六五/GM/九○號批示及三月十一日第三/SAAEJ/九三號批示所作之新行文。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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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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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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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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