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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45/GM/98
  • 公佈日期
    1998-05-2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批示 /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 / 僱主 / 員工;勞工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基金 /
  • 摘要
    修改僱主實體及工人向社會保障基金繳納之供款額——廢止十月十一日第96/GM/93號批示。
  • 頁數
    第61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96/GM/93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