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5/GM/96
  • 公佈日期
    1996-01-2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籌設委員會 / 氹仔運動場綜合體 / 委員會;佣金 / 體育運動 / 組織 / 運作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體育發展基金 / 澳門體育總署 /
  • 摘要
    設立仔運動場綜合體育館籌設委員會。
  • 頁數
    第125頁
  • 註記
    直屬體育總署總署長的籌設委員會的任期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