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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5/SACTC/97
公佈日期
1997-05-19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0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廢止
敘述詞
旅遊用途
/
旅館業場所
/
旅遊
/
旅遊司
/
摘要
命令以確定方式宣告南粵酒店具有旅遊用途。
頁數
第641頁
註記
本批示被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第2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默示廢止。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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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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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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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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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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