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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53/SAS/99
  • 公佈日期
    1999-05-1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規章;條例 / 課程 / 職業培訓 / 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 地區治安部門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人員錄用;錄取 / 甄選考核 / 澳門保安部隊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澳門保安部隊 / 學習計劃 / 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 /
  • 摘要
    核准《地區治安服務課程一般規章》及《地區治安服務課程一般計劃》。
  • 頁數
    第1054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布翌日開始生效。《地區治安服務課程一般規章》有效期為一年。
    本批示被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32/200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