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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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6/GM/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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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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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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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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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組成 / 統籌;協調員;主任 / 協調員助理;副主任 / 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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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附於九月十二日第78/GM/87號批示第五項之新行文,該行文係五月二十六日第68/GM/89號批示所重新編排(焚化中心及污水處理站辦公室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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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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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八七年九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副刊第78/GM/87號批示第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