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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72/GM/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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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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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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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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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免除;豁免 / 簽證 / 出入本地區 / 南非 / 德國 / 澳洲(澳大利亞) / 奧地利 / 比利時 / 巴西 / 加拿大 / 韓國(大韓民國、南韓) / 丹麥 / 西班牙 / 美國 / 菲律賓 / 芬蘭 / 法國 / 希臘 / 愛爾蘭 / 意大利 / 日本 / 盧森堡 / 馬來西亞 / 墨西哥 / 挪威 / 新西蘭;紐西蘭 / 荷蘭 / 新加坡 / 瑞典 / 瑞士 / 英國 / 泰國 / 烏拉圭 / 印度 / 豁免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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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若干國家之公民進入澳門時免除簽證之事宜--廢止十月三十日第66/GM/95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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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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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66/GM/95號批示。
本批示被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199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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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47/GM/90號批示,關於豁免若干國家國民進入澳門之簽證及許可。
- 第120/GM/92號批示,豁免印度共和國及南非共和國國籍人士進入澳門地區之簽證及入境許可。
- 第36/GM/93號批示,關於免除芬蘭共和國國民進入本澳之入境簽證事宜。
- 第86/GM/93號批示,豁免墨西哥公民進入澳門之簽證。
- 第56/GM/95號批示,關於烏拉圭公民進入澳門時豁免簽證事宜。
- 第55/95/M號法令,修正及更新入境、逗留及在澳門定居之一般制度──廢止一月三十一日第2/90/M號法令。
- 第55/95/M號法令,修正及更新入境、逗留及在澳門定居之一般制度──廢止一月三十一日第2/90/M號法令。
- 第72/GM/95號批示,關於若干國家之公民進入澳門時免除簽證之事宜--廢止十月三十日第66/GM/95號批示。
- 第20/GM/97號批示,豁免波蘭共和國之國民進入澳門之簽證及入境許可。
- 第61/GM/99號批示,許可捷克共和國公民免簽證及豁免許可手續進入澳門。
- 第177/GM/99號批示,關於愛沙尼亞共和國國民獲免除簽證及豁免許可手續進入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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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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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