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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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75/GM/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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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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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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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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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禁止 / 公共衛生 / 進口 / 疾病 / 藥物;藥品;藥劑 / 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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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剔除五月二十八日第40/GM/96號批示附表內所載之若干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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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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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並適用於待批之發牌申請。
在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40/GM/96號批示附件中刪除若干成藥。
本批示已被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31/2001號行政長官公報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