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84/GM/99
  • 公佈日期
    1999-07-0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修改 / 社會保障 / 失業津貼 / 法律制度 / 職責;授予 /
  • 摘要
    命令更改失業津貼之每日津貼金額——廢止十二月十四日第82/GM/95號批示關於失業津貼之部分。
  • 頁數
    第148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公佈的第82/GM/95號批示所載有關失業津貼的內容。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58/93/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e項所指之失業津貼的日金額改為七十元澳門幣。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