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批示 (DS) 84/GM/99
-
公佈日期1999-07-05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7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修改 / 社會保障 / 失業津貼 / 法律制度 / 職責;授予 /
-
摘要命令更改失業津貼之每日津貼金額——廢止十二月十四日第82/GM/95號批示關於失業津貼之部分。
-
頁數第1485頁
-
註記本批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公佈的第82/GM/95號批示所載有關失業津貼的內容。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58/93/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e項所指之失業津貼的日金額改為七十元澳門幣。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0號法律所廢止。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