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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9/GM/97
  • 公佈日期
    1997-02-0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修改 / 調整;更新 / 選民登記 / 組成 / 法人 / 間接選舉 / 期限;期間 / 1997 /
  • 摘要
    將間接選舉之法人之每年選民登記調整期延長十天。
  • 頁數
    第124頁
  • 註記
    將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97/GM/96號批示所定的間接選舉之每年法人選民登記的調整期延長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