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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91/GM/95
  • 公佈日期
    1996-01-0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修改 / 運作 / 法律制度 / 權限;管轄權 / 組成 / 章程;通則 / 組織 / 人員錄用;錄取 / 人員 / 委員會;佣金 / 項目組 / 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 /
  • 摘要
    修改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之運作及通則──若干廢止。
  • 頁數
    第6頁
  • 註記
    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廢止一九八九年八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6/GM/89號批示及第87/GM/89號批示、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副刊第59/GM/91號批示、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65/GM/92號批示。本批示已被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01/GM/99號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