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批示 (DS) 98/GM/99
  • 公佈日期
    1999-07-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修改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 / 項目組 / 現代化 / 法例;立法;法律 / 國際法 / 運作 / 立法事務辦公室 /
  • 摘要
    命令將立法事務辦公室之存續期延長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 頁數
    第1745頁
  • 註記
    延長立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該辦公室作為項目組由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81/GM/95號批示所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