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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2025
  • 公佈日期
    2025-05-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教學人員 / 學校 / 教育機構 / 私校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教學;教育 / 技術合作 / 教育合作 / 教育體系;教育系統 / 接受教育 / 橫琴島 / 勞工協議 ;勞工合同 / 勞動關係 / 一般制度 / 報酬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要件 / 登記 / 行政違法 / 合作框架協議 / 運作 / 執業准照 / 會計 / 期限;期間 / 過渡規定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教育基金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修改第3/201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第15/202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
  • 頁數
    第2-6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3/2012號法律第三條及第四十條。
    修改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5/2020號法律第一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九條,並在該法律第二章內增加第十-A條、第十-B條及第十-C條,在第三章內增加第十一-A條,以及在第七章內增加第四十七-A條。
    第3/2012號法律所表述的“監督教育範疇的司長”改為“社會文化司司長”。
    第15/2020號法律所表述的“監督教育範疇的司長”改為“社會文化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