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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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0/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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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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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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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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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人員編制 / 人員 / 中文文牘職程 / 葡文文牘職程 / 特別制度職程;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財政制度 / 立法會 / 立法會輔助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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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八月九日第8/93/M號法律所通過之立法會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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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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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三年八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8/93/M號法律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八條之規定。
刊登於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的《立法會組織法》的新文本,包括所有經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公佈的第1/97/M號法律核准的修改,而有關條文會連同準用及按修訂文本的次序編排。
本法律被二○○○年十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11/200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