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1/1999
  • 公佈日期
    1999-12-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審計署 / 組織法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職責 / 官僚主義 / 審計 / 審計長 / 效力 / 效率 / 衡工量值式審計 /
  • 摘要
    通過《審計署組織法》。
  • 頁數
    第167-170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本法律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條之規定,設立審計署;審計署獨立工作,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732頁內的更正書(第19/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