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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1/2018
  • 公佈日期
    2018-08-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規定 / 集會權 / 示威權 / 會議 ; 集會 / 民事權利 / 公民自由 / 基本權利 / 期限;期間 / 治安警察局局長;治安警察廳廳長 / 治安警察局 / 民政總署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
  • 摘要
    修改五月十七日第2/93/M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
  • 頁數
    第864-866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2/93/M號法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八條。
    廢止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2/93/M號法律第七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