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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3/2020
  • 公佈日期
    2020-08-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修改 / 制度 / 建築 / 經濟房屋 / 要件 / 房屋政策 / 社會政策 / 家庭;家屬 / 稅務豁免 / 稅務優惠 / 都市房屋稅 ; 物業稅 / 印花稅 / 補貼 / 稽查;監督;監察 / 大廈 / 預約合同 / 購買 / 出售;銷售 / 收入;收益;所得 / 開考;競投 / 公證書 / 買賣公證書 / 物業登記 / 處分;制裁;處罰 / 行政違法 / 罰款;罰金 / 累犯 / 大廈管理 / 發展合同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民法典 / 行政程序法典 / 刑法典 / 分類;評核;評分 / 房屋局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都市建築總規章 /
  • 摘要
    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
  • 頁數
    第4565-4579頁
  • 註記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0/2011號法律第六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A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九條。
    在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0/2011號法律內增加第二十八-A條。
    廢止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0/2011號法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十九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一款(八)及(九)項、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五)項、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八)及(九)項、第三十四條第三款(六)項、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四)及(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四十八條第三款及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至第四款。
    經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1/2015號法律修改的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0/2011號法律第二章的標題改為“建造樓宇”。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經第11/2015號法律及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