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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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3/9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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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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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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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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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收益及財產利益申報 / 政治職務擔任人 / 議員 / 立法會 / 委員;理事 / 市政廳 / 市政議會 / 違法行為 / 罪行;犯罪 / 罰款;罰金 / 刑罰;處罰;處分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高等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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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具政治職位者必須提交一財產利益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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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3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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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由高等法院設立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3/98/M號法律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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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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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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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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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