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3/92/M
- 公佈日期1992-08-17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收益及財產利益申報 / 政治職務擔任人 / 議員 / 立法會 / 委員;理事 / 市政廳 / 市政議會 / 違法行為 / 罪行;犯罪 / 罰款;罰金 / 刑罰;處罰;處分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高等法院 /
- 摘要訂定具政治職位者必須提交一財產利益聲明書。
- 頁數第3385頁
- 註記本法律由高等法院設立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3/98/M號法律所廢止。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