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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3/92/M
  • 公佈日期
    1992-08-1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收益及財產利益申報 / 政治職務擔任人 / 議員 / 立法會 / 委員;理事 / 市政廳 / 市政議會 / 違法行為 / 罪行;犯罪 / 罰款;罰金 / 刑罰;處罰;處分 / 權限;管轄權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高等法院 /
  • 摘要
    訂定具政治職位者必須提交一財產利益聲明書。
  • 頁數
    第3385頁
  • 註記
    本法律由高等法院設立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3/98/M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