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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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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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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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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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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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應用;使用 / 醫學輔助生殖技術 / 妊娠 / 要件 / 禁止 / 民法典 / 母親身份 / 代替 / 醫院 / 職業 / 衛生;健康 / 評估;評審;評核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審計 / 稽查;監督;監察 / 監督;監管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私營部門 / 負擔 / 父親身份 / 死亡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制度 / 處分;制裁;處罰 / 刑事責任 / 刑罰;處罰;處分 / 罪行;犯罪 / 罰款;罰金 / 刑法典 / 行政違法 / 累犯 / 期限;期間 / 通知;通報 / 補充法律 / 規範;規定;規條 / 技術性指示;技術指示 / 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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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醫學輔助生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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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31-21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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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自本法律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1/SS/2023號批示核准《衛生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醫療服務的單位管有的生物物質處置技術指引》。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6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使用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所適用的疾病名單。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03/SS/2024號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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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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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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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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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