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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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5/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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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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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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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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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 / 旅遊稅 / 稅 / 旅館業場所 / 費用;稅率;收費 / 稽查;監督;監察 / 刑罰;處罰;處分 / 罰款;罰金 / 澳門旅遊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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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旅遊稅以代替一九四四年十月七日第859號立法性法規所指的特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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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19-20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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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中文本刊登於一九八一年一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23頁。
廢止一九四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殖民地公報》第四十四期第859號立法性法規以及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副刊第27-C/79/M號法令第九條b)項和第六十一條至第六十七條的條文。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3/85/M號法令修改第七條的條文(延長繳交旅遊稅期限)。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9/96/M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