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5/80/M
  • 公佈日期
    1980-11-2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7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律 / 旅遊稅 / / 旅館業場所 / 費用;稅率;收費 / 稽查;監督;監察 / 刑罰;處罰;處分 / 罰款;罰金 / 澳門旅遊基金 /
  • 摘要
    設立旅遊稅以代替一九四四年十月七日第859號立法性法規所指的特別稅。
  • 頁數
    第2019-2021頁
  • 註記
    中文本刊登於一九八一年一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23頁。
    廢止一九四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殖民地公報》第四十四期第859號立法性法規以及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副刊第27-C/79/M號法令第九條b)項和第六十一條至第六十七條的條文。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3/85/M號法令修改第七條的條文(延長繳交旅遊稅期限)。
    本法律已被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9/96/M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