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16/92/M
- 公佈日期1992-09-28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9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法律 / 規範;規定;規條 / 保密 / 電訊 / 郵政服務 / 傳播媒介 / 大眾傳播媒介 / 資料的保護 / 私人生活保護 / 刑罰;處罰;處分 / 違法行為 / 罪行;犯罪 / 民事責任 / 刑法 /
- 摘要訂定通訊保密和隱私保護所應遵守之規則。
- 頁數第4015-4020頁
- 註記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58/95/M號法令廢止第五條至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對本法律作適應化處理。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修改本法律中文文本所表述的“再犯”及在第三條增加第四款。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確認第二十三條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 相關法規-
- 廢止-
- 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