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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8/2022
  • 公佈日期
    2022-12-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法律制度 / 都市更新 / 規劃;計劃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都市發展 / 城市化 / 年齡 / 都市房地產 / 保養與維修 / 樓宇維修 / 物業登記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建築 / 仲裁 / 組成 / 委任 / 通知;通報 / 司法上之輔助;司法援助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合同 / 土地 / 上訴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補充法律 / 廢止 / 民法典 / 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級法院 / 法院 /
  • 摘要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
  • 頁數
    第2227-2244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本法律於生效滿五年後予以檢討。
    廢止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一副刊第39/99/M號法令核准的《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三十七條。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8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指定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為負責第18/2022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機構。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85/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確定第18/2022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員服務費及行政負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