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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8/88/M
  • 公佈日期
    1988-07-0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7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法律制度 / 報酬 / 水警稽查員職程 / 治安警察職程 / 消防隊員職程 / 澳門保安部隊職程 / 特別職程 / 職程與職務 / 進入(公職)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澳門保安部隊 / 水警稽查隊 / 治安警察廳 / 消防隊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 摘要
    訂定澳門保安部隊各個機關專業職程制度。
  • 頁數
    第2552-2554頁
  • 註記
    由一九九零年四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二副刊第10/90/M號法令的附表B替代第六條所載的表。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14/90/M號法律修改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
    由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7/91/M號法律附表B廢止第六條所載的表。
    由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7/94/M號法律廢止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之規定。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一期《澳門政府公報》第14/90/M號法律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2/2008號法律所廢止,由於一九八八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政府公報》第18/88/M號法律涉及澳門保安部隊各個機關專業職程制度,故該法律可視為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