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9/92/M
  • 公佈日期
    1992-12-2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2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立法許可 / 總督 / 組成 / 法律制度 / 章程;通則 / 人員 / 辦事處 / 高等法院 / 行政法院(澳門) / 技術輔助部門 / 澳門審計法院 /
  • 摘要
    授予總督立法許可以便訂定高等法院辦公室、高等法院、行政法院及審計法院辦公室及其有關技術輔助部門的組成和人員制度及章程。
  • 頁數
    第5998 頁
  • 註記
    本立法許可之有效期為60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律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