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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19/96/M
  • 公佈日期
    1996-08-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 / 規章;條例 / 旅遊稅 / / 旅館業場所 / 費用;稅率;收費 / 稽查;監督;監察 / 刑罰;處罰;處分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澳門旅遊基金 / 財政司 /
  • 摘要
    核准旅遊稅規章──廢止十一月二十二日第15/80/M號法律。
  • 頁數
    第1492-1502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15/80/M號法律。
    刊登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947頁內的更正書(第26/96號),更正中文本某些不正確之處。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96/GM/96號批示設立M/6格式和修改M/7格式。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7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M/7格式。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22號法律修改《旅遊稅規章》第一條至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22號法律修改《旅遊稅規章》各種表述。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22號法律廢止《旅遊稅規章》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