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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21/2023
  • 公佈日期
    2023-1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法律制度 / 保護 / 國家機密;國家秘密 / 防衛;辯護 / 國家安全 / 內部保安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保密 / 規範;規定;規條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行政長官 / 期限;期間 / 要件 / 制度 / 處分;制裁;處罰 / 刑罰;處罰;處分 / 紀律制度 / 違反紀律 / 公務員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廢止 / 刑事訴訟法典 / 刑事訴訟法 / 調整;更新 / 中央人民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保守國家秘密法。
  • 頁數
    第2892-2901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經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48/96/M號法令核准的《刑事訴訟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副刊第35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經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典》全文)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機密”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視為對“國家秘密”的提述。
    第2/2009號法律公佈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8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國家秘密標誌的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