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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律 (LEI) 3/2000
  • 公佈日期
    2000-04-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澳門特區) / 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 規程;規則 / 章程;通則 / 立法會議員 / 立法會 / 就職宣誓 / 宣誓 / 宣誓效忠;宣誓忠實履行職務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制定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 頁數
    第271頁
  • 註記
    本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產生效力。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二款僅自本法律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572頁內的更正書(第12/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732頁內的更正書(第20/2000號),更正中文本某些不正確之處。
    本法律第八條第三款、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被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的第13/2008號法律所修改。
    本法律被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的第13/2008號法律增加第二十七-A條。
    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268頁的更正書(第15/2008號),更正第十五條。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2/2009號法律修改第五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2/2009號法律重新公佈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