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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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律 (LEI) 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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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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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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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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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澳門特區) / 選舉法 / 選舉 / 行政長官 /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管委會 /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 / 組成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中級法院法官 / 運作 / 秘書處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總秘書;秘書長 / 選舉資格 / 聲明異議 / 終審法院 / 選民登記 / 紀律責任 / 罪行;犯罪 / 初級法院 / 法人 / 稅務豁免 / 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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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長官選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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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05-5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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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律自公佈翌日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2/2008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五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六十條及第七章的標題。
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2/2008號法律在本法律內增加第一百零八A條、第一百一十六A條、第一百一十六B條、第一百二十四A條及第一百五十四A條。
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2/2008號法律廢止本法律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及附件五。
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39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本法律。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1/2012號法律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六十條以及附件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13/2018號法律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第八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及附件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0/2023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二條至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條、第七十七條、第八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二條。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0/2023號法律修改本法律第七章的標題。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0/2023號法律在本法律內增加第十五-A條、第二十三-A條、第一百零九-A條、第一百零九-B條、第一百一十四-A條及第一百三十四-A條。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0/2023號法律修改本法律各種表述。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0/2023號法律廢止本法律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五款、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七十四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及第一百六十條。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全文。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4/2024號行政命令訂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5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委員。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40/2024號行政命令訂定行政長官選舉日。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2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二零二四年行政長官選舉每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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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2/2000號法律,為立法會的直接和間接選舉對自然人和法人的選民登記程序作出規範──廢止六月六日第10/88/M號法律。
- 第10/2004號行政命令,訂定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 第19/2004號行政命令,訂定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九日為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日。
- 第13/2014號行政命令,訂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 第28/2014號行政命令,訂定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為行政長官選舉日。
- 第54/2019號行政命令,訂定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 第8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 第16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二零零四年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
- 第39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3/2004號法律通過的《行政長官選舉法》全文。
- 第16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選舉每一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限額。
- 第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3/2004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全文。
- 行政長官辦公室,公告一則,關於公佈《選民登記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前文本及現行文本的比較表。
- 行政長官辦公室,公告一則,關於公佈《選民登記法》、《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前文本及現行文本的條文編號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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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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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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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